支委任期内,书记和委员职务调整应该怎么走流程? - 党的组织
《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》第二十一条 村、社区党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5年,其他基层单位党支部委员会一般每届任期3年。
党支部委员会由党支部党员大会选举产生,党支部书记、副书记一般由党支部委员会会议选举产生,不设委员会的党支部书记、副书记由党支部党员大会选举产生。选出的党支部委员,报上级党组织备案;党支部书记、副书记,报上级党组织批准。党支部书记、副书记、委员出现空缺,应当及时进行补选。确有必要时,上级党组织可以指派党支部书记或者副书记。
根据以上规定,届期内不应作选举,特殊情况必须报上级党委决定审批。
天籁
lv 9
发布于:2023-10-10 06:1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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